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紧盯桂林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同时精准规范实施问责,以强有力监督推动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细落实。
紧盯督办问题,跟踪问效真督真改。针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2019年自治区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中反馈给桂林的49个督办问题,一方面抽调人员参加市政府成立的督导组监督检查全市生态环境层面的综合问题,释放生态环保整改工作是重要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对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整改的问题清单,督导其成立50个日常检查组,分片包干对全市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巡查,不间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共解决散乱污企业违规排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短板、路边秸秆焚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40多个。市生态环境局已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211份,立案处罚19件,处罚金额269.57万元;立案侦查5件,行政拘留1人。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到桂林5县督察时,对现场督察情况总体满意,要求加快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的清理整治进度,没有指出其他敏感性的环境问题。
紧盯通报问题,传导压力边督边改。督促驻在部门第一时间全员学习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的5起广西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例(崇左市黑臭水体治理问题、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破坏性开采问题、北海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问题、岑溪花岗岩矿山粗放式开采问题、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违规施工致红树林大面积受损问题),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摸排整改资源县部分矿产企业非法开山采石等类似问题20余个;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立信访件制度,及时掌握各类信访件的处置情况,对反复投诉、群体投诉、上门投诉的信访件重点督办,对久拖不决、敷衍整改、表面处置等情况敢于亮剑,严格依法依规依纪查处。2021年以来,集体约谈2场33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紧盯重点问题,室组联动常督撤改。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群众反应突出的问题,主动请示市纪委监委指导工作的监督检查室,探索纪检监察系统室组联动联合监督路子,将监督检查室业务强、骨干足、手段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对象情况熟、底数清、联络频的优势有机结合,提高督查效率直指要害,强化责任落实压实责任。今年以来,召开室组线索讨论会2次,到现场共同督办复检处置信访件5件次,截至5月17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市生态环境局的重点信访件48件,已办结13件,阶段性办结30件,正在办理5件,信访件按时办结率与群众满意度均居全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