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全市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试点单位,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始终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通过加强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一把手”权力正确行使,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不断增强,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呈现新气象新干劲新活力,带头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严格履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凝心聚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聚力顶层设计,打造制度体系。市纪委监委将市农业农村局列为全市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试点单位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作为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举措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力抓手,为推动市纪委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部署落实落地落细,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紧密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对市农业农村局和纪检监察组承担的任务进行分类梳理,厘清责任,联同驻在单位共同研究制订了《中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总目标是探索建立和加快完善具有农业农村工作特色“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桂林市“三农”工作健康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通过党组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全面参与,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明确以加强“一把手”和同级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核心,以排查“一把手”和同级的岗位廉政风险点为基础,以政治监督和权力运行监督为重点,形成了以“两谈(提醒约谈、委托谈话)、两访(廉政家访、日常走访)、两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两机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追责问责机制)、两报告(“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制度、问题直报制度)”为载体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体系,为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聚焦责任落实,提升工作实效。一方面,积极履行监督责任。以推动驻在单位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为目标,要求驻在单位党组把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成立党组书记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文件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局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驻在单位对照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拟制党组书记以及二层机构主要领导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明晰“一把手”权力边界,筑牢监督基础,常态化推进“一把手”谈“一把手”,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谈话实现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二层机构主要领导全覆盖,并对新提拔的9名到主要领导岗位任职的“一把手”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和专题廉政培训。另一方面,突出“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常态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督促局党组聚焦关键岗位,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主体,从“一把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家访,并重点对“一把手”存在的廉政风险到所在单位和管理对象进行了走访,不断提高一把手履职尽责本领、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
聚焦中心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农业农村工作,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大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上级党委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特别是聚焦各级“一把手”履行“抓系统、系统抓”、“六稳六保”、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及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政治责任作为监督重点,突出“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高质量开展。一是项目报备明清单。督促驻在单位扎实推进农业项目资金监管责任清单、建立市县二级农业项目库等措施,对农业资金项目实现动态管理,有效促进项目科学实施、资金安全运转。实行资金项目报备制度,督促各县(市、区)梳理农业项目资金清单、责任清单,向市局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备,并在清单中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监管措施,形成目标明晰、责权明确、监管有效的责任体系,确保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到位。二是协调联动促整改。督促驻在单位围绕农业政策执行、责任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内容,开展“横向”联动检查,先后对全市各县(区、市)4类农业产业项目、8.675亿元农业资金使用、10个派驻村第一书记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拨付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紧盯农业项目立项、评审、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各环节,强化“纵向”协调监督,采取集中检查、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相结合方法,对4.158亿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1.3628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00万元幸福乡村示范村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粮食补贴、生猪生产、田园综合体、救灾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资金不到位、工程进度慢、配套资金未落实等问题线索,并要求立即整改。三是建章立制强保障。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扎实做好廉政风险排查、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廉政提醒谈话等工作,努力探索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构建了监管责任、能力提升、信息互通、协同联动和长效管理“五项机制”,建立完善了《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支出管理办法》等12项工作制度,以及“发展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政策”“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实施意见”等10多项政策文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为农业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派驻优势,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强对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上级决策等方面的监督,抓好廉政风险排查、谈心谈话等工作,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求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