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不清问题,会计兼顾出纳代收培训费,与不相容的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要求不符。”“存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未经班子研究直接委托某公司开发报名收费系统,目前合同已超期半年未履行到位。”日前,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市工信局下属某二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向市工信局发放整改建议函,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建议函以书面形式清晰罗列单位存在的问题,让单位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更加明晰,为下一步落实整改、举一反三,抓好全年度的工作划了重点。”市工信局机关纪委负责人表示,相比口头反馈,书面建议更能引起党组重视,也更有助于提高问题整改的实效。
发函监督是手段,整改落实才是目的。市工信局收到整改建议函后,立即分析研究,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并认真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如: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组织召开各二层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要求各二层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扎紧制度的笼子。
“我们委托开发的报名收费系统因对方无法履行合同,预先支付的2.24万元我们已经追回来了,由于决策程序不到位,事前对公司的考察不够充分,审核把关也不到位,才导致了问题的发生,我们一定吸取教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问题整改报告会上作出表态。
“整改建议函是压实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也是推动精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整合反馈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实时整改,不仅提升了监督质效,更推动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地”。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共发出整改建议函3份,向监督单位提出相关建议12条,督促相关单位出台规范性制度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