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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253人次 帮助党员干部廉洁成长

来源: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摘要:截至目前,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5人次、占比近84 7%,“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作为公司负责人,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公司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加大力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日前,驻桂林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督查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分公司商务接待情况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业务招待费支出记账凭证附件内容不够完整的问题,随后在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时,负责人当场郑重表态。这也是该纪检监察组强化日常监督、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自2017年派驻以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首责,下功夫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等工作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帮助党员干部廉洁成长。同时,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结合全面梳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力争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5人次、占比近84.7%,“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由于自己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给市国资系统城市绩效管理和全市创全国文明城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和教育,今后我一定更加尽职尽责,主动作为。”桂林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一名领导干部反省道。

  此前,这名领导干部作为桂林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和桂林嘉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把手”,对单位在全市创全国文明城工作中出现多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鉴于其能深刻认识到错误,工作较积极,对其进行了约谈提醒。此后,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多次与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调整工作状态,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持续跟踪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经常性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做实做细日常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走出心理误区、卸下思想“包袱”,积极转变心态,重拾干事创业热情。

  此外,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关注数字背后反映的情况,结合市国资系统每月上报的数据分析各单位“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及时深挖研究数据背后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2021年,对市国资系统18家单位“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汇总分析时发现,桂林市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用“第一种形态”有明显上升的现象。

  经了解,该公司纪委在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未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处置履职不力等情况的12人进行批评教育。公司纪委以此为切入点,督促制定《文体集团重大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办法》、《文体集团建设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文体集团子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公司的投资行为和内部监督管理,实现了运用“第一种形态”促进机制制度完善的良好效果。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把脉问诊”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化,为党员干部成长切实把好“廉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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