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定要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
加强理论学习,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组务会,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夯实主体责任,一是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二是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督促市财政局召开推进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加强相关资金监管工作专题党组会议并专题研究推进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工作,明确具体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三是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其中市财政局仔细梳理并自查2022年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资金安排及拨付方面工作情况,不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市审计局经自查自纠,无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四是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履职尽责。市财政局牵头开展了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及申报工作,并多次随同市领导赴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汇报进展情况。市审计局2022年组织开展了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紧跟中央转移支付、财政专项等资金流向,深度聚焦被审计单位主责主业,揭示政策贯彻落实、制度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问题,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生态环境保护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深入查找综合监督单位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责任划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履职尽责,对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1次,发现市财政局未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举报方式的问题1个,市财政局对反馈问题进行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