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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深化实施分层负责制 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作者:荣辉
来源: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深化实施案件审理分层负责制,不断强化监督制约、审核把关,持续筑牢案件质量堤坝。

  “审理组认为,此案主体身份资料不齐全,未调取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违纪行为发生期间的任免职等文件,建议进行补证。”近日,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对纪检监察室移交的一起违纪案件进行审理。

  今年以来,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深化实施案件审理分层负责制,不断强化监督制约、审核把关,持续筑牢案件质量堤坝。

  “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形成‘承办人初审——审理组集体审议会审——主要负责人把关——组务会审批’四级把关的分层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内控管理机制,着力打造案件审理质量把关的工作闭环。”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式受理案件后,分管副组长综合考虑违纪违法事实、案件复杂程度、审理人员业务专长等因素,指定案件审理承办人负责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成立由组长、主办人、协办人组成的审理组,各成员全面交叉阅卷,提出对违纪违法事实、证据审核、性质认定意见和相关处理建议。

  审理组在完成审理阅卷、审理谈话等工作后,撰写案件审理报告并报分管副组长审核。分管副组长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对审理报告进行集体审议,听取审理组汇报。与会人员共同分析案件难点,决定补证内容,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定性,依据相关条规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如果审理意见与办案部门意见存在分歧,由分管副组长牵头召开协调会,双方围绕‘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内容进行协商并找依据进行佐证。”综合室负责人表示,保障案件质量是审查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双方应该“向前走一步”,携手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坚决杜绝“一移了之”或“一审了之”等错误倾向。

  通过组务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经常性听取案件审理情况汇报,强化政治把关,为保障案件质量奠定坚实基础。集体审议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紧紧围绕“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对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审查调查简况、违纪违法事实、被审查调查人态度和认识、涉案财物处置、需要说明的问题、承办部门意见、审理意见等内容进行集体审议。今年先后召开集体审议专题会4次,研究解决案件重点或争议问题3个,有效消除了案件质量隐患。

  通过该市案件质量评查显示,实行集中审理以来,该组的案件质量总体呈现“优良率逐步上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常见易犯错误明显减少”态势,实现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

  此外,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着眼于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审理“铁军”,把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摆在首位,采取购买审理业务工具书、集中学习、案例研讨、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学促审、学审结合,为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提供坚强人才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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