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紧盯市城管委在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污水收集处理和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落实“两个保护”要求,不断助力“两个保护”取得实效,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好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的工作当做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今年以来,开展政治监督检查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督促理论学习23次,对市城管委有关负责领导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共36人次,不断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和专项监督,把项目推进、政策落实、工作作风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点,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桂林市市区5个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泵井62座、雨水泵站12座、雨污合建泵站1座、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BOT项目、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开展监督检查8次,走访调研7次,结合项目开展情况及时跟进监督5次,督促制定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5份21项,确保工程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高效正确使用。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谈话提醒等方式向驻在单位反馈,提出意见建议7条,推动桂林市城管委制定《桂林市城市建成区10条漓江支流97个排污口截污工作进展情况一览表》《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汇编》等3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通过“一口一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截污工作实行“清单销号”管理,目前已向相关部门印发整改函6份,推动完成问题整改6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