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驻在单位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单位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近期前往桂林市绿化工程处、桂林园林植物园、桂林市花木研究所等二层单位以及资源、恭城、平乐等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结合驻在单位实际,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协同监督机制,联合驻在单位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收集近三年以来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局涉及的重大项目清单与工作台账,查阅党组会议记录及项目审批、施工、验收各阶段文件,跟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同时随机抽查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并到现场核实情况,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工程项目建设一线。
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单位组成3个督查组,前往两个系统的12个二层单位和县(市、区)局,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专项自查,按要求整理台账资料。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3个,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3个,制发3份整改函,督促有关单位积极落实专项整改。为不断提升监督质效,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还开展了1次专项整改“回头看”工作,并结合实际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构建“收集项目清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推动完成整改—整改‘回头看’”监督闭环,深入查摆问题,精准传导压力,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常治。
“我们将继续紧盯‘关键少数’以及重大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全方位跟进开展监督,严防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为工程建设领域注入‘廉动力’。”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