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项目要做到事前有预算、拨付有依据、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强化对水利资金拨付使用全过程的监督。”这是近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全州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州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的情形。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通过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同级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梳理全州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按时按质通过终期评估,实现改善生态宜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桂林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去执行。坚持‘一岗双责’,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可在监督检查时说到。
失去监督的地方,是腐败滋生的温床。针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量大、廉政风险点多、面广、线长,实施监督难的实际,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水利局、全州县纪委监委,“组地局”联动,坚持治标和治本兼顾,切实加强对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建设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建设、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的监督, 强化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制约,形成明确具体的监督检查机制。
今年以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通过开展重点水利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政治监督落到具体责任、具体规划、具体政策、具体项目、具体措施、具体成效上,以“小切口”专项监督,做实政治监督“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