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对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精准监督作为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手段,从监督事项、监督责任、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入手,按照事前报告、事中跟进、事后延伸的方式推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一是事前报告,前移监督关口。该纪检监察组紧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重点,明晰事项报告的范围、内容、要求,前移监督关口,提升规范化水平。要求“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提前报告,未报告的列入下次会议讨论,防止临时动议或随意决策。对于需进一步完善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不合理不合规的,建议暂缓或果断叫停。今年以来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10余条。
二是事中跟进,强化监督实效。该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会议、廉政谈话等手段,紧盯“三重一大”事项跟进监督。共参加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会议(党组会等)20余次,研究干部任免9次,主动约谈相关分管领导5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6人次,及时敲响警钟,引导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干部职工自觉遵规守纪。同时针对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资金量大的重点项目精准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三是事后延伸,拓展监督成果。该纪检监察组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的执行情况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对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重大工程建设、大额专项资金安排等事项决策后的执行过程进行全程跟踪问效,督促各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执行过程的主体责任,并不定期开展监督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