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着眼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谋划制度制定“最先一公里”,在提高制定制度针对性、制度运用指导性、考核制度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把抓好制度执行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强化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落地见效,提高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效能。
加强组织保障,避免执行不力。厘清“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权力明细,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党组带头树立“评价干部看工作,评价工作看结果”的鲜明导向,制定《检察人员分类考核工作方案(试行)》,通过人才选调、遴选、高素质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用活用好人才,不断充实人才力量,激发队伍活力。强化正向激励,举办“全国模范检察官”曹艳群事迹报告会,制定《桂林市检察机关选树、学习和宣传赖家明同志工作方案》,在全市推广、学习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赖老师工作室”分别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何辛幸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示肯定。市检察院在全区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做经验发言。组织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业绩考核,倒逼检察干警落实责任、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考评结果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促进工作作风勤政务实,有效治理“懒政”“躺平”问题。
完善日常检查和通报机制,防止落实不严。制定《检务督察工作管理制度》《机关纪委工作制度》等工作机制,强化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情况通报,从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强化自身三方面落脚强化监督和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2023年,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47件,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21%。深入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针对新入职干警、聘用制书记员围绕政治纪律、作风纪律、担当作为、清廉自律等方面对新入职人员提出要求,共开展谈心谈话106人次。
严防“四风”反弹,整治作风不实。在抓好清廉机关建设的同时,结合主题教育、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关键少数”,扭住关键环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岗位,不断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基层检察院出现的问题,制定《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敏感案(事)件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23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针对案卡填报不细、错填、漏填,文书制作不规范、卷宗装订不完整等细节进行重点评查,督促办案人员将每一个案件都办实、办细,做到案卷材料无错漏、执法程序不违规,促进廉洁办案,保证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