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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安排部署 ,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积极推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党组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和专题研讨、党支部学等形式,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纪律意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安排部署 ,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积极推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党组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和专题研讨、党支部学等形式,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纪律意识。

  4月20日, 中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共分原原本本学、加强警示教育、加强解读和培训、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四个方面9项工作全面开展学习,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自我约束力、提高免疫力,增强政治能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5月11日,桂林中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党组书记杨晓春领学了第六章第四十九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法院工作实际,作为员额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与党中央的政策一致,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廉洁用权。”党支部学习时,一位法官说道。

  纪检组长杨贵清到中级法院执行局党支部讲授新旧版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剖析了法院干警腐败案件的特点、原因,强调当前反腐败形式依然严峻,警示、警醒党员干部要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下一步,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督促桂林中院按照学习方案,加强条例培训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警受到教育,加强纪律建设,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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