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纪律建设全过程,通过常态化纪律教育、规范纪律执行、督促责任落实等三项举措,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严格常态化纪律教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推动加强纪律教育若干措施的落实。督促驻在单位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推动纪律教育融于日常、做在经常,加大对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谈话提醒力度,对重要岗位干部做到纪法轮训全覆盖,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有效解决对党章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
严格规范纪律执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触初心、促说清”机制,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党的政策策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严格督促责任落实。深化运用驻在单位党组会议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机制,推动驻在单位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同向发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坚持抓“关键少数”,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纪律,敢于红脸出汗,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推动把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建设情况列入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述职评议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深化成果运用。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及程序,精准规范问责,坚决防止问责不力或者泛化简单化,切实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