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某受贿一案。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织本组全体人员、驻在单位全体人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3个多小时的庭审为全体人员提供了一次身临其境的以案释法“公开课”,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的惨痛教训,深刻诠释了伸手必受严惩的震慑。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起到了很好的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严纪的作用,让我明白若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必将遭到法纪的严惩。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坚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火墙不放松、坚持守好知敬畏严律己的法纪高压线不触碰,立足本职岗位,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参加现场旁听的党员干部说。
“庭审现场是最生动、最震撼的课堂。此次组织旁听庭审,既增强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的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律意识,达到了以案代训、以案为鉴的目的。又对所有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都是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进一步教育。”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介绍。
庭审虽然结束,警示教育却还在延续。参与旁听庭审的党员领导干部们纷纷表示,一定要管住自己、管好家人,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此次组织观看庭审是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的生动实践之一。该组通过节前通报典型案例、开展集体约谈、上廉政党课、组织旁听庭审等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组织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通报各类典型案例5批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廉政党课8场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300余人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之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