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对照政治监督清单,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第一议题”抓学习。督促驻在单位各党支部坚持以“第一议题”抓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结合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走访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督促漓江党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的政治监督重点建议(清单)第个季度制定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清单,对漓管委及二层单位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等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督促各党支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确保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
三是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参加漓江党工委会议、管委常务会、重要专题会议,在研究决策事项时廉政提醒8次,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行使权力不规范等环节,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积极压实、层层到位。今年1-6月,督促漓江党工委管委会及二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44次,其中“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同级、下级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