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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检察院切实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担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要严格按照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做好填报工作。

  为切实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3月14日,桂林市检察院对今年1月以来“零报告”的中层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贻勇同志讲话。

  会上,梁贻勇同志带领与会干警认真学习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充分理解把握规定内涵和要求,规范填报程序和内容,确保严格按时填报,同时指出不如实记录的后果。

  梁贻勇同志强调,一要深刻认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的重大部署,对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司法廉洁、防治司法腐败、净化司法环境具有重大意义。二要深刻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决不能有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认识。三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希望,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承担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要严格按照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同时,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月末督促和提醒,防止漏填漏报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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