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坚决做到不在工作期间饮酒,坚决做到不在公务活动、接待中提供酒水、参与饮酒……请组织和同志们对我严格监督!”
“这个违规饮酒的教训惨痛,当事人后悔莫及。全体党员、公职人员一定要汲取深刻教训,杜绝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近日,秀峰区纪委监委召开全体会议,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再次通报了全州县有关领导干部参与违规公务接待并饮酒问题,在家的20名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签订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违规饮酒、酒驾醉驾承诺书》。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秀峰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违规饮酒、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杜绝违规饮酒,维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队伍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当先严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签订承诺书,遵规守纪,影响和带动全区营造“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的良好氛围。
“签订承诺书,既是表率,又是约束,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同时要强化监督,督促全区党员和公职人员严守纪律要求,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饮酒驾车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在签订完承诺书后表示。
除了签订承诺书、通报典型案例外,按照该区纪委监委部署,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释放执纪执法从严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