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在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莫柳红代表县监察委员会以“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为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这是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从5个方面总结了县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炼出4条工作认识和体会。
报告指出,县监委把准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关注什么,监察监督工作就重点安排什么;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报告显示,县监委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主动扛起保障脱贫攻坚的监督责任,把监察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坚持专班专治,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强化“抓系统、系统抓”,以“小专项”撬动“大治理”;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抓好问题整改,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2018年以来,全县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3条,给予政务处分71人,涉及科级干部27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报告强调,县监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砥砺前行,持之以恒强化监察监督,不断绘就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新画卷,为龙胜县奋力描绘高质量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