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根源还是我们的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够细致……今后我们将规范源头治理、强化监督监管,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近日,七星区一单位因出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纪委约谈时表态道。
近年来,七星区纪委监委通过严把案件质量、精准审慎问责、积极容错纠错、开展暖心回访等方式,充分保障党员干部权利,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为防止问责简单、泛化,确保把“板子”精准打到相应责任人身上,该区纪委监委建立了由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组成的智囊团,全程对问责工作进行把控;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街道)纪(工)委负责做好所联系党(工)委、党组问责的具体指导,并协助党(工)委、党组及时与案件审理部门对接协调,确保问责事项办理程序合规、责任认定精准、定性量纪平衡、适用条规准确,既确保了问责主体不缺位、监督主体不越位,又避免了党(工)委、党组出现问责空白点。今年以来,该区共问责59件47人,通报党内问责典型案例3期。
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化,制发了《党员干部容错纠错适用情形清单》,结合问责对象的动机态度、一贯表现、挽回损失等情况,明确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落地等4个方面12种可容错纠错情形,对符合容错条件的党员干部大胆容错纠错。对于不实举报,充分征求党员干部个人意愿,合理采取书面、会议、通报等方式澄清正名,切实为先行先试、勇于担当和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保驾护航。
“刚收到问责决定时,我很不理解,感到很委屈,也确实有心理负担,但区纪委监委的同志多次耐心与我沟通,我深刻地反思了我的问题,也打消了思想顾虑。”汪某某在区纪委监委对其回访时谈道。
对于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该区纪委监委也在不断完善回访教育制度机制,在问责决定作出后,通报下发前,各承办部门对问责对象开展激励关怀谈心谈话,引导其打开心扉、消除顾虑。并坚持分类施策因人施教,精准定制“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按照“谁处分、谁回访”原则,分级分类开展回访教育,及时了解掌握被问责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推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先后对1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为3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回访受处分人员45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精准思维,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让问责既有‘力度’,也有‘准度’,更有‘温度’,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