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关于反映王某某扣留群众工时费的举报不属实,现给予澄清正名。希望老支书放下思想包袱,一如既往带领村民们一起干事创业。”
“在村任职20多年来,我都以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做人做事,没有拿群众一分一厘,感谢组织还了我清白。”接过澄清函,老支书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脸上也重现了笑容。
此前,灌阳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王某某在任村支书期间,存在扣留沼气池修建补助及村民工时费等问题。为尽快查清事实真相,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调查,通过到相关单位查阅资料、询问谈话、走访当地村民群众等方式了解了当年情况。经核查,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王某某不存在故意扣留工时费和沼气池补助资金不发的问题。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今年7月,该县新街镇纪委工作人员在村委会通报了调查结果,当场为王某某澄清正名。
“受到不实举报,心里肯定会有一些不舒服。通过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引导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新街镇纪委书记说道。
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常态化做细做实澄清证明工作,按照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根据对象身份、核查结果、工作实际需要等进行综合研判,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激励其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其所在单位加强鼓励引导,在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过程中适时对澄清对象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其工作表现、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建议,进行思想疏导,传递组织关怀。2022年以来,已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以日常接访、公开接访等活动为依托,利用宣传手册、海报、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线下和线上平台,积极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严肃监督执纪,又要依规依纪做好澄清,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