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以下141名同志廉洁自律、问责等方面的情况征求你委意见,请予复函……”近日,龙胜县纪委监委收到一份来自该县县委组织部对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廉政建设情况的《征求意见函》。
收到征求意见函后,为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该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信访室以及相关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内等重点问题进行联合会审。多室信息互享,积极合作,不留错漏查廉政过往,确保向征求意见单位提供全面、真实、客观的廉政鉴定材料,在原则问题上不含糊,坚持有“病”说“病”,确保干部廉政鉴定不流于形式。经分类研判、层层签字背书,报委机关主要领导审定后,最终以意见反馈函的形式向该县县委组织部进行书面回复。
廉政鉴定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具体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好廉政鉴定作用,严格把好回复关,把廉政鉴定意见与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结合起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廉政鉴定审查工作。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严格遵循‘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廉政鉴定意见回复中隐瞒、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失准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鉴定的严肃性、规范性,且要求廉政鉴定意见具体承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如因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统计,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领导干部提拔、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等方面认真开展“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工作,共作出结论性意见908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2人次,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