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七星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做细做实经常性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动态、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去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党员干部110人次,占“四种形态”总人次的65.1%,让“未病者”得到常防、“初病者”得到早治。
“个别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主动性不够,囿于人情疏于较真,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不愿、不会、不敢进行批评教育。”该区纪委监委驻城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为确保每个苗头性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区纪委监委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置方式、实施主体、程序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前哨”作用,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对存在落实不到位、思想不重视等问题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时约谈、批评,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区城管局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人。
此外,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区纪委监委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党员干部开展“回头看”,详细了解其精神状态及工作成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结合各乡(街道)开展的“每周一学”课堂,组织犯错干部在课堂中进行自我剖析,揭短亮丑、辣味十足,发挥紧弦醒脑、防微杜渐的作用。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要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筑牢防止干部违纪违法的第一道防线,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