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对我的回访教育,真的让我很感动,我一定会放下思想包袱,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近日,在灵川县纪委监委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时,一名受处分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道。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着力深化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严格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回访教育,最大限度调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在开展回访教育前,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沟通、听取办案人员意见、查阅案卷档案等方式,了解其工作履历、岗位职责、性格特点,精准“画像”,“因人因事因岗”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建立工作档案,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在回访教育中注重换位思考,根据受处分人员违纪性质、处分类型等,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因失职失责、违纪违规被纪检监察机关核查,给予诫勉、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其化解思想包袱,以“暖心”唤醒“初心”。围绕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等认真梳理,据实填写《回访教育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全程留痕。回访过程中单位负责同志参与,共同关心关爱受处分人员,进一步体现党组织的爱护和教育激励,重新唤起受处分或处理人员的信心和责任意识。
此外,建立回访教育结果运用制度,县纪委监委联合各党委(党组)将回访教育工作和结果反馈给组织部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于积极改错、工作突出的干部在影响期结束后推荐予以重用或者提拔,对回访教育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把回访教育与检查处分执行情况、强化日常监督相结合,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做好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全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干部敢干事、干实事、干成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