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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镜正其身

作者:曹丽萍 冯晓霞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说文解字》中有云:“镜,景也。”“景”通“影”,形影也。可以照见形影的东西,就可以叫做镜子。

  《说文解字》中有云:“镜,景也。”“景”通“影”,形影也。可以照见形影的东西,就可以叫做镜子。《墨子·非攻》中提到“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镜于水,见面之容;镜于人,则知吉与凶。”意指,君子不以水为镜子,而应以别人为镜子对照自己。以水为镜,只能看到自己的面容;以人为镜,方能看到自己的得失、对错。

  以人为镜,明得失。正如清代史学家、汉学家钱大昕在《镜喻》中写道:“目能见物,而不能见吾之面,假于镜而见焉。”以他人为镜,有了他人的意见和提醒,自己就可眼明心亮,少犯错误。《旧唐书·魏徵传》有云:“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唐太宗李世民之所以能够创造出“贞观之治”那般盛世,正是因为他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对于我们后人、对于党员干部身正立行,有着许多值得借鉴的做法。这启示我们,要善于通过别人来反观检视自己,把别人的评价当做自我反思的镜子,不断对照总结、改进提高。

  以人为镜,观人修己。“镜于人”,需自觉涵养乐见己失的境界。《汉书•谷永传》中说“以镜考己行”,《战国策•齐策》中说“窥镜而自视,又弗如远甚”。一个人要经常像照镜子一样从别人身上考校自己的行为,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不断完善自我。要将别人视为自己修身的参照物,有“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这正是“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蕴含的道理。

  以人为镜,俯身为民。古语有云:“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人民群众就是我们党的根。周恩来同志在《我的修养要则》中写道:“永远不与群众隔离,向群众学习,并帮助他们。”能否耐心听取群众意见,是考量党性的试金石。要甘当小学生,拜群众为师,以群众意见为镜,从其喜怒哀乐中“照”出工作的成败得失;从其向往企盼里“照”出工作方向;从其褒贬口碑里“照”出民心向背。焦裕禄“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孔繁森为了藏族群众“两离桑梓,独恋雪域”,沈浩留下了走村串户、沾满泥土的7双鞋,杨善洲弥留之际挂念的是“一定要把林木收益分给群众”。实践证明,重视群众的批评和意见,就容易找到问题的症结、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改正缺点、纠正不足。

  “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党员干部始终要保持“镜于人”的谦逊心态,找准“审己考己”的镜子,拿出虚心以待、胸怀若谷的姿态,砥砺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自觉,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揽镜自照,克己内省,让修身正己成为常态。(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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