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及二层机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2022年,班子成员1人,内设二层机构‘一把手’1人被查处……”
“公安局党委能够正视存在的问题,希望局党委书记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单位二层机构‘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标本兼治,锻造过硬公安铁军。”
近日,在2022年度兴安县乡镇党委书记及县直有关党(工)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上,公安局党委认真剖析了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兴安县委书记贲黄文则现场进行“阅卷”,作出点评、提出要求。
为充分发挥述责述廉导向作用,全面压实“一把手”政治责任,该县纪委监委提前谋划部署,对述责述廉“一把手”提要求,明确述责述廉报告要紧扣“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4个方面撰写,现场述职要以摆问题、讲责任、提整改措施为重点,做到讲成绩不拔高、讲问题不遮掩、讲整改不推诿。
在述责述廉现场,该县县委书记听取述责述廉“一把手”汇报后,对“一把手”们逐一点评,既点出工作亮点肯定成绩,也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方向和要求,切实压紧压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同时,为确保述责述廉会议开出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在述责述廉评议会后,及时将综合报告、点评、测评情况形成报告和整改意见清单,逐一向述责述廉“一把手”书面反馈,要求其对照整改意见开列整改任务清单,对单销号,确保查摆出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此外,为确保问题得到真整改,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适时对述责述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以有力监督拧紧“一把手”责任链,推动责任落实、整改到位,切实做好述责述廉“后半篇文章”。
“通过会前严格把关、会中辛辣点评、会后跟踪问效的方式,能够有效压紧压实‘一把手’政治责任,时刻保持‘赶考’压力,推动述责述廉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