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坚持“四个聚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的同时,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发展,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
聚焦责任落实,让搬迁群众“搬得好”。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具体工作开展精准监督。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针对易地扶贫搬迁“补短板”项目比原计划晚开工半个月的情况,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通过倒排工期,狠抓落实,及时赶上进度;针对拆旧进度缓慢的问题,督促市扶贫搬迁专责小组约谈了龙胜县分管副县长和龙胜县水库和易地安置中心主任。
聚焦成果巩固,让搬迁群众“稳得住”。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和后续扶持等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的问题,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印发桂林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部门分工任务清单,明确后续扶持责任分工,整合资源加大后续扶持力度;督促各地和各帮扶单位大力推进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通过发展特色农林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安置地物业经济等措施,多渠道保障搬迁群众收入。同时,紧盯安置区后续管理,着力解决好安置区群众就学、就医、就业“三就”问题,让群众安心工作和生活。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发改委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指导调研,督促全州县加快了幼儿园扩建和新建安置点卫生室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度,督促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党支部将党建与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桂林市漓江防洪补水杻纽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完成总投资320238.15万元,其中川江水库完成投资82572.13万元,小溶江水库完成投资114457.4万元,斧子口水库完成投资123208.62万元;完成移民搬迁安置8604人,其中川江水库完成搬迁1523人,小溶江水库完成搬迁3059人,斧子口水库完成搬迁4022人。
聚焦问题整改,让搬迁群众“负担轻”。对易地扶贫搬迁成效进行全面检验,围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中是否出现吃拿卡要等情况深入安置区走访调研,发现不动产权证办理难、资金使用公示滞后等一批问题,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加强常态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如,2020年底在易地扶贫搬迁户办证的免税政策即将到期,而搬迁户免税登记缓慢的情况下,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发改委用不到8天时间,为全市3653户集中安置搬迁户办清税收免税证明,并录入税收免税系统,确保搬迁群众不花一分钱就可以领到不动产权证,为全市搬迁群众节省达3000万元。
聚焦项目建设,让搬迁群众“能发展”。紧盯移民扶持项目,坚持项目资金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报备“两报备一监督”监管机制,在项目实施前,督促市发改委将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备案;项目实施中,纪检监察组对项目落地、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项目完成后,市发改委将项目验收情况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备案,有效防止资金闲置、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督促市发改委积极推动党建与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工作有机融合,发动党员干部广泛投入项目建设中,造福移民群众。2021年,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狠抓资源县资源镇同禾村上梁新村的乡村改造工程,投入资金1500万元全面打造包装村容村貌,使移民新村变成集旅游、宗教、康养为一体的多亮点、富色彩的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
据了解,2021年我市共收到中央、自治区投资39255万余元。包括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共计36471.42万元(含2020年的部分投资),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5232.42万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共31239万元,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194个,完成总投资12283.72万元;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共计2784万元,共实施69个项目,目前完成项目54个,完成投资23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