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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加强“一把手”监督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以前个别院领导随意干预法官办案,违反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出台了相关规定及大力整治后,这种现象少了很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员额法官说道。

  “以前个别院领导随意干预法官办案,违反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出台了相关规定并大力整治后,这种现象少了很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员额法官说道。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明晰“一把手”的权力内容和权力范围,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协助市中级法院党组制定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37条,确保“一把手”的权力既不越位又不缺位,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为夯实主体责任,制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54条。

  长期以来,由于各级法院独立审判的特殊性,许多审判业务问题的发生,与司法作风和腐败问题紧密联系。2020年9月,最高法人民法院监察局明确了上级法院督察部门指导下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督促并协助制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办法》、《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规定》。为进一步落实《监督实施办法》和《述责述廉规定》的相关要求,市中级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年度述责述廉会议,集体约谈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次。2022全年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谈话8人次,纪检监察组组长对中层及重要岗位人员谈话32人次,发出4份监察建议。为防止一言堂,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市中级法院全年三重一大会议70余次,有力督促“一把手”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协助市中级法院督察室对阳朔、灵川等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10余次。

  同时,该纪检监察组运用政治生态系统平台,对照市纪委下发的政治监督清单,及时审核并上报市中院党组成员个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报告、家风家教情况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报告等30份,有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监督。

  针对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特殊性,尤其是2017年司法改革以来,明确审判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加强法官的履职保障等,保障了裁判的独立性、履职的法定性、监督的有序性、定责的科学性、追责的程序性,院、庭长不得随意干预法官办案,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规范院庭领导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法院院长和庭长的责任, 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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